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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屆臺北文化獎」徵選活動

主旨:「第17屆臺北文化獎」徵選活動。
說明:
一、第17屆臺北文化獎獎勵重點為:「創造平台或機制,鼓勵文化內容之原創,對於形塑臺北形象,貢獻卓越者。」
二、第17屆文化獎獎勵對象,包括個人或團體,自即日起至102年6月28日(星期五)止,廣為受理各界推薦或自薦報名參選。
三、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3名為原則。由市長頒贈獎狀及獎金新臺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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