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115年8月24日(週一)暑休日因豪大雨,經花蓮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故補予自選暑休1日,請查照。
下列事項請同仁配合:
1. 依花蓮縣政府公告,花蓮縣今日8月24日(一)停止上班。
2. 為維護本校同仁暑休權益,補予行政同仁1日自選暑休,休畢期限為本年12月31日止。(差勤系統>差假申請>請假申請單>暑休)
校安人員及宿舍管理員:暑休日已於每月排班時自當月正常應出勤工時中扣除,故不另增加自選暑休日
駐衛警察:已採擇日暑休方式辦理,如8/24當日已申請暑休,人事室將協助銷假,該日暑休得另擇日期休畢。
3. 若同仁有無法休畢情形時,單位主管應主動與該同仁洽談並請其依限休畢,避免其權益受損。
4. 停止上班期間,如因職務必須照常出勤或因工作需要經單位主管指派出勤人員,得核實支給加班費或補休,請於差勤系統依加班程序辦理;惟加班費依本校規定每人每月以10小時為上限。
5. 停班停課期間請勿前往危險區域,請大家注意安全,慎防風雨。
人事室 敬啟
1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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