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學年度校務基金進用人員考核激勵獎勵金說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第13點略以,本校工作人員學年度考核甲等晉薪一級、乙等第一年仍予以晉薪,連續二年則不予晉薪並進行輔導改善,連續三年考列者應予解僱,…..另校長得專案調整總受考人數百分之五的甲等人數。考列乙等以上受考人發給激勵酬金,其金額與比例視學校財務狀況每年經陞遷暨考核委員會審核,陳校長核定後公告。
二.鑒於2024年4月3日地震造成的影響,校長有感員工在災後重建工作中的辛勞與付出。全體員工在災後積極投入各項重建工作,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與無私奉獻精神,為災後重建作出了重要貢獻,專案取消112學年度考核乙等之比例,經校務基金工作人員陞遷暨考核委員會決議每位受考人員激勵酬金新臺幣3700元,旨在對全體員工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並鼓勵大家繼續在災後重建中發揮正面影響。
二.鑒於2024年4月3日地震造成的影響,校長有感員工在災後重建工作中的辛勞與付出。全體員工在災後積極投入各項重建工作,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與無私奉獻精神,為災後重建作出了重要貢獻,專案取消112學年度考核乙等之比例,經校務基金工作人員陞遷暨考核委員會決議每位受考人員激勵酬金新臺幣3700元,旨在對全體員工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並鼓勵大家繼續在災後重建中發揮正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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