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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辦理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作業,請惠予推薦符合大法官法定資格要件之優秀適任人才

主旨:​為辦理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作業,特函請惠予推薦符合大法官法定資格要件之優秀適任人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二、司法院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7位大法官(含並為正、副院長)任期至113年10月31日屆滿。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行,總統須提名7位大法官(含並為正、副院長)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於11月1日就職。

三、總統核定設置「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並由審薦小組召集人蕭副總統於7月16日召開第1次會議,決議自7月16日起至8月5日止(共21日),公開接受各界推(自)薦及函請相關機關、學校及團體推薦優秀大法官人選。

四、大法官應具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各款資格之一,且不得有法官法第6條第1款至第5款、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等不得任法官及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推(自)薦相關資訊如下:
(一)113年司法院大法官候選人推(自)薦書暨相關附件電子檔下載,均請詳閱本府全球資訊網首頁「公告」專區(https://www.president.gov.tw)。
(二)候選人推(自)薦書及相關文件,請於8月5日(星期一)(含)前掛號郵寄:100006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三)為廣布徵才訊息,建請將審薦小組公開徵才訊息,刊載於貴屬網站或社群媒體,並連結前揭本府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網頁(連結位址: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715;刊登時間自7月16日起至8月5日止)。
(四)聯絡電話:(02)2320-6131~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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