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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樓單位自6月24日起實施居家辦公

一、本校行政大樓中央空調設備因0403地震毀損修繕中,自113年6月24日起至暑假結束(暑休日不變【仍實施暑休】)實施居家辦公。
二、對象:行政大樓各單位同仁(總務處為災後復原得自行調配人力)。
三、原則:
(一) 各單位每日居家辦公人數以該單位現有員額二分之一之比例為原則,每次以1週為期限。
(二) 請各單位確實與居家辦公同仁建立公務、公文處理流程及資訊安全規範,並確實填具「居家辦公人員名冊」、「居家辦公申請書」(含「居家辦公計畫書」、「居家辦公協議書」)陳核單位主管後自行彙存,人事室將不定期抽查。
四、本次居家辦公僅行政大樓人員適用,故不開放校外簽到退權限。請各單位主管自行控管單位同仁出缺勤情形,居家辦公同仁請自行填寫出勤紙本證明單,並於每週一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人事室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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