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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東華大學一般行政組員1人

                 國立東華大學總務處一般行政職系組員外補公告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一般行政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限

108年4月22日至108年4月30日止

資格條件

  1.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留職停薪者請勿報名)。
  2. 具媒體行銷及公關宣傳經驗,並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語言測驗資格者尤佳。
  3. 個性熱忱、做事主動積極,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且能機動配合本校重要活動舉辦期間加班者。
  4. 熟稔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良好公文寫作能力者。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工作項目

  1. 校刊及形象宣傳資料編印。
  2. 校友總會聯繫與協調。
  3. 校園宣傳與行銷業務。
  4. 傑出暨榮譽校友遴選。
  5. 校務基金捐募業務。
  6. 宗燦獎學金業務。
  7. 辦理校慶酒會。
  8. 兼辦政風及國家賠償相關業務。
  9. 援外賓接待及校園導覽業務。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

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聯絡方式

  • 請檢附下列紙本資料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排放裝訂成冊,切勿膠裝):
  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並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
  3. 考試及格證明。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5. 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6. 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之文件)。
  7. 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測驗合格文件。
  8. 填具「公開甄選人員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C.職員相關項下載),並將word檔寄至vinci.liao@gms.ndhu.edu.tw信箱。
  • 上述資料請於108年4月30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逕寄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一般行政職系組員職務」及連絡電話;檢附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並不再通知補件;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採通訊方式報名,逾期交件者恕不受理。
  • 本項徵選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 如有任免遷調或報名甄選等問題,請洽(03)8906058廖組長;如有業務工作項目等問題,請洽(03)8906011羅秘書。

事求人連結: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C%88%EF%BC%8A%EF%B8%BF%EF%BC%8A%EF%BC%A0%EF%BC%8A%EF%BC%88%EF%BC%86%EF%B8%B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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