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Menu
出勤刷卡系統
差假系統
國旅卡檢核系統
二代健保管理系統
東華首頁
意見反應
後台管理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資訊分類清單
院長遴選專區
離職儲金及勞退金補提繳專區
本校已進用身心障礙及原住民人數
人事甄審暨考績會專區
搜尋
首頁
最新消息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公立學校約僱護理人員請假,得以約僱方式進用職務代理人案
經審的公立學校護理人員須擔負學生健康指導與管理
之責,且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的
僱護理人員與學校正式編制內之護理人員實際工作內容並
無差異,是如公立學校日、夜間部各僅配置護理人員(正式
編制護理人員或約僱護理人員)1 人,其中約僱護理人員請
假期間,學校確實已無其他具醫事專業證照之現職人員可
資代理,基於維護學生安全並利校務推動,同意放寬得再
進用具有該專業法規所定資格之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
務。
人總處原函.pdf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