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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
聘僱人員107年7月1日以後年資改提繳退休金者,其於同年6月30日以前已提繳之公自提離職儲金本息申請發還之請求權時效起算時間及暫不請領之計息方式一
1080002203_部退四字第1084669145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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