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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
D. 職員、校務基金人員任用
釋例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約聘(僱)之職務代理人員,於請娩假或因安胎事由請假及請流產假期間,同意放寬得再進用約聘(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約聘(僱)之職務代理人員,於請娩假或因安胎事由請假及請流產假期間,同意放寬得再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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