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調整基本工資公告【聘任兼任人員、工讀生及臨時工等,請注意】
各位同仁好:
1. 依據勞動部106年9月6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1805號公告發布修正基本工資如下:自107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140元,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2000元。公文如附件,請查閱。(請參考本公告附件一)
2. 因應前開調整,107年1月1日起請依規定核算薪資。
3. 自下周一(10/30)起,自本年度起聘且依本年度核薪標準聘用者,聘期僅得至12/31前。新年度之聘任則應依107年之規定辦理投保。
4. 已送交加、退保單之人員,得免再辦理調薪,惟107年之薪資請自行依規定核算。
加退保注意事項:
1. 請於3個工作天前將加保單及退保單送達人事室。
2. 加、退保單上之帳務人員姓名及聯絡電話均須敘明。
3. 聘任具有身障身分、外籍及大陸人士,應確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居留證、工作證。
4. 各系統重新列印加、退保單時,其流水編號會隨之異動,請檢附最後列印之表單送件,並請注意勿人工修改、剪貼。
5. 聘任單亦須由系統產出,勿自行以舊格式送件。
6. 使用二代健保系統聘用人員者,每月保費於次月3個工作日公告,請選擇所屬人員請領年月、身分別、計畫編號後,按下右側「帶入分攤勞、健保與勞退費用」按鈕,系統將自動帶入金額,並請注意帶入後請勿手動調整金額。(請參考本公告附件二)
7. 辦理提前停聘者,請於線上系統停聘,並務必由系統列印出退保單並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3個工作天前送達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