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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7年12月28日87局考字第029417號書函規定 ,自即日停止適用

一、依教育部本(106)年1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80735號函辦理。

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7年12月28日87局考字第029417號書函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

三、檢附教育部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20日總處培字第10500616052號函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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