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職證明、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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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職員在職證明暨服務證明申請書
最晚應於5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
※本室開立在職證明書及服務證明書對象為本校編制內人員(專任教師、公務人員等)及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各項計畫進用人員請至研發處申辦相關業務。
2. 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
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申請書
A. 如為新進或第1次換發,請將申請書及照片電子檔寄至 person@gms.ndhu.edu.tw,即完成申請程序。
B. 如為遺失或其他因素換發,請填寫申請書後,至出納組繳費150元後,將申請書及繳費收據送至本室。照片電子檔寄至person@gms.ndhu.edu.tw後,完成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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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服務證遺失切結書(本表適用非悠遊服務證,如欲掛失悠遊服務證,請使用「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申請書」)
3. 其他證明
本校教職員工已領補助證明申請表
本校教職員工未領補助證明申請表
4. 職名章申請
職名章補發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