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Banner
主選單
J. 證明書、服務證、職名章申請

 

1. 在職證明、服務證明

1

本校教職員在職證明暨服務證明申請書

最晚應於5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

※本室開立在職證明書及服務證明書對象為本校編制內人員(專任教師、公務人員等)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各項計畫進用人員請至研發處申辦相關業務。

 
 

2. 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

1

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申請書

A. 如為新進第1次換發,請將申請書及照片電子檔寄至 person@gms.ndhu.edu.tw,即完成申請程序。

B. 如為遺失或其他因素換發,請填寫申請書後,至出納組繳費150元後,將申請書及繳費收據送至本室照片電子檔寄至person@gms.ndhu.edu.tw後,完成申請程序。

2

教職員工服務證遺失切結書(本表適用悠遊服務證,如欲掛失悠遊服務證,請使用「教職員工悠遊服務證申請書

3
 
 

3. 其他證明

1

本校教職員工已領補助證明申請表

2

本校教職員工未領補助證明申請表

4. 職名章申請

1

職名章補發申請書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